法官拿小木锤使劲捶了捶桌子,说道:“安静!下面请被告做最后陈词。”
龙逍遥环顾四周,说道:“法庭,无疑是辩真理,明是非的地方。”龙逍遥说的很有力,大家凝神开听,这是开庭以来他第一次自我辩护。
龙逍遥继续说道:“法庭不是玩假如的游戏和逻辑陷阱的地方,如果有人自以为聪明,玩这等游戏的话,那是侮辱法官大人,以及陪审团成员的智慧。我无须做自我辩护,这是法律常识,举证是控方的事。而我们所看到的控方所谓强有力的人证物证,实际上都是一些间接证据。阿三是人证,可他跑了,据说已经出了香港,他因为受良心谴责,写下一封悔过信,阐明自己的罪过,顺便指明幕后的支使人是我,那我请问,如果阿三他的这封信写的是方子哥的名字,大家又都做如何之想呢?”
“我反对,反对被告做不切实际的联想。”
“反对无效,被告继续。”
“谢谢法官,我想控方忘了常识,那就是最后陈词的时候是不允许打断的。控方在法庭侃侃而谈,说我如何如何的时候,我从未打断过一句,请控方表现出应有的礼貌。”
控方脸红一阵白一阵的,龙逍遥继续说道:“阿三为什么写这封信?一是事实却是如此;二是他受人指使故意捏造;三是为人*迫,这些可能性,稍有些理性的人都可以想到,在未抓到阿三之前,而就认为他信里阐述的就是真实,这是否过于武断?还有那个电话,在我莫名其妙地接到那个电话后,警察就冲了进来,配合的真是天一无缝,使我几乎以为警察和那些杀手是同伙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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