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风的态度突然柔和下来,这让奥弗利受宠若惊,真以为陈风怕了他的老爹,于是挺起胸膛,整理了衣衫,要让刚才丢掉的面子一并找回来:“咳咳······不知道。”
“我最痛恨别人在我面前说他爸是李刚!”陈风咬牙切齿,眼神凶狠。
奥弗利脸瞬间苦了下来,接着,砰,他便感觉自己的身体飞了起来,沉沉的落在了几米开外的地方。
在空中飞翔的过程中,奥弗利凶恶的盯着陈风,说道:“可恶,我一定会回来的。”
陈风一听就不乐意了,折身回去踢了奥弗利一脚。
“啊!可恶,小爷······”
“你是找死······啊!”
“轻点······疼!”
“呜呜,你放过我吧······”奥弗利满地打滚,灵哭狼嚎,终于清楚今天自己算是撞到了铁板上,不敢再以言语威胁,不停地讨饶。
陈风这才收手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看着窗外。
蓝天白云,阳光明媚,让人心情畅快!
揍人的感觉,就是一个字,爽!
陈风满脸笑意,目光深邃的看着天空。
众人凛然,这是······恶魔的微笑!
呜呜······奥弗利咬牙切齿,眼泪直流。
陈风这样的举动,这般理智的话语,引得众人纷纷侧目,暗暗赞叹,三班的人也是握紧拳头,带着崇敬的目光看向陈风,期冀有一天,自己也能够做到这些!
奥弗利已经停止了惨叫,因为被气晕过去了,陈风在略施小手段,又把他弄醒了,扶着他肥胖的身躯坐在了椅子上。
奥弗利现在什么力气都没有,就连睁开眼皮也是那么的费力,就像是气若游丝将要离世的人,不过陈风很清楚,这完完全全是因为身子太累的缘故。
命格,天之使然,无法更改,流淌在血脉里,伴你一生一世,有人命格生而卑贱,难成大器,那么他的一生如果没有特殊的际遇,可能真会如此,有人命格生而不凡,那么他的一生必然会大起大落,充满传奇性,无论怎样的人,都会有着一个命格,决定着他一生之“势”,有人说这样的说法否定了后天的努力与勤奋,其实这并不是正确的,命格只是决定了势,却没有定格住人的一生,若是真有雄心壮志与坚韧的心,那么无论怎样的命格都会是前进之路的次要。
大笑,讥诮的看着陈风,眼中带着一份戏谑。白玉塔,四层,陈风静静的看着对面的人,对面的人惊讶的看着他。火焰山,一条魔兽山脉,位处豪斯帝国与曼顿帝国交界处,这里的道路崎岖坎坷,这里的密林枝繁茂盛,这里的天气燥热无比,置身在此,如同置身于一个巨大火炉之中,故此得名火焰山。
“真让人惊讶,像你这样年轻的人,本可以选择更好的道路,为什么要选择当雇佣兵?”金狮兵团团长蓄着络腮胡,不胖不瘦,却让人感觉很威严,此时他一步步走进陈风,惊讶的说道。
陈风笑了笑:“我喜欢冒险与刺激,对于我而言,或许只有这样的生活才能够更加的激发自身的潜力吧,挑战与成功并存,危机与财富同舞,佣兵的生涯,注定多姿多彩。”
“很好,那么,你是谁?”
“何必问我是谁?佣兵的未来本就充满了不可预知的性能,来到这里,我便抛却了过去,名字对于我来说,已经是有可有无了。”陈风声音落寞,显得很失落。
这是陈风潜心研究的装逼*,只要别人盘问他的名字与来历,他都会高深莫测的来上这么一句。
“忘记过去,挑战未知,这就是你当佣兵的原因?”团长若有所思,看着陈风,查问道。
“没有错,团长慧眼如炬,佩服。”陈风小小的拍了一下马屁。
“怎么称呼?”
“天下第一。”陈风不假思索的说道。
“你不是说死神吗?”身后传来恩雅的声音。
陈风满脸尴尬,呵呵笑了,当初选择代号是他便纠结于使用“天下第一”好还是“死神”酷,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,他选择了霸道却不失神秘的“死神”,刚刚一时口不择言,说出了“天下第一”。
“好了,我同意你加入金狮兵团,没有错,喜欢挑战未知,这才是真正佣兵的素质,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佣兵,我是团长,埃克森·克莱姆·努尔里哈克亚······”
陈风头晕,暗叹好长的名字。
“人们都称呼我为黄金狮子,至于人们为什么会这么称呼我,以后你就会知道。”埃克森诡异的笑了笑,豪爽的将手里握着的酒瓶里面的酒一饮而尽。
“趁着这段时间,叶尘,你先熟悉一下你的队友吧。”恩雅走过来,善意的提醒。
老者也来到了陈风的身旁,点头笑道:“你很厉害,居然一下子得到了团长的认可,死神,就由我来带你了解一下你的同伴吧,这对未来的配合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,对了,自我介绍一下,人们都称呼我为白胡子,我也这么认为,所以,以后你可以这样称呼我。”
陈风仔细的看了一下这个老人,他不止胡子白,眉毛也白,皮肤也白,若不是皱纹清晰的刻录下他的年龄,没人敢相信,拥有一双璀璨有神眼睛的白胡子会是一个老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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